随着央行态度变“软”,前所未有的“钱荒”也逐渐得到缓解。洪水过后,寻找决堤的漏洞将是危机之后最为重要的事情。
此轮“钱荒”中被提及最多的银行同业业务,很快由一个较为专业的词汇进入大众的视野。那么,蝴蝶的翅膀究竟是怎样扇动起来的:银行同业业务如何操作?在同业市场上拆借资金投向了哪些地方?“期限错配”套利空间有多大,其究竟是不是“钱荒”的真正元凶?
期限错配:
2~3月资金投向2~3年资产
据了解,银行同业业务是以同业客户为服务和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近年来成为各大商业银行发展的业务,在各大上市银行的年报中,同业业务指标也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银行同业业务包括:代理同业资金清算、同业存放、债券投资、同业拆借、同业资产买卖回购等。而各大银行对同业间业务也越来越看重。据某券商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10.5万亿,较2010年末增长100%,同业负债12.1万亿,较2010年末增长72%,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同时期的贷款增速。
从2012年报数据看,农行同业规模最大,兴业银行在同业资产规模、同业占总资产比重、同业利息收入占比及同业收益率等指标都领先于同行,民生等银行的同业业务占比也相对较高。
“期限错配”则是指银行用短期拆入资金去投资长期资产。据银行人士向记者介绍,银行长期投资资产占比较高的分别是拆入资金贷款、信托收益权、票据贴现三类业务,其中拆入资金贷款收益最高,而信托受益权规模最大,由于期限错配在我国没有像针对理财产品错配一样的相关监管措施,所以理论上存在一定的风险。
那么,期限错配具体“错”到了何种程度,这种短期拆入资金和长期资产投资的套利收益有多大?
“短期拆借的利率和长期资产投资的利率差至少为500个基点 (即5%),一般是500~700个基点,最高可达800~900个基点。”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告诉记者,银行投资长期资产的期限一般为2~3年,而用来投资的短期拆入资金期限基本在2~3个月,到期之后就再拆借。
“前段时间‘钱荒’,并不是完全受期限错配、短期拆入资金影响,应该是银行的备付金比较低。但是,资金紧张和同业错配是有关系的,如果没有期限错配就不会大量借同业资金,就不会有资金紧张;另一方面,没有期限错配就没有同业市场资金提供。”上述人士介绍说,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长期资产量较大,到期后银行或通过续发理财产品融资,或通过同业银行拆入资金,理财部门和同业部门则经常相互合作。
当然,银行理财资金同样也会通过同业市场拆借出去获利。上述人士称,如理财部门有一款产品募集到的资金在当月4日,而投资项目的日期在当月7日,那么总行就会将钱放到同业部门拆出去3天,收益权归资金提供方,而同业内部有一个定价,如果同业部门将资金拆出去的价格高于这个内部定价,那么部门就可获得高出差值的收益。前提是行里其他部门无资金需求,否则内部首先调用。
而另有银行工作人员则透露,银行同业业务还是很重要的,一家大型股份制银行同业部门,只有3个人,一年就为银行创造了4个亿的收入。
业内观点:
“期限错配”需监管但无法取缔
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一家银行缺少流动性,一般去同业市场拆入资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如果市场面临流动性紧张,而外汇占款增量又减少,在此大背景下整个市场就出现了流动性问题。这其中,“期限错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位券商高级分析师表示,一般情况下“期限错配”不会导致风险,银行一般都会安排好头寸,近日市场资金面比较紧,很多银行都出现缺钱的情况,但是情况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如果没有期限错配,同业业务就发展不起来,银行最早的同业业务就是银行兑付取款,从外面借钱,不需要准备太多资金在账上,“期限错配”是同业市场壮大的基础。
近日,有分析人士将“钱荒”根源归结到利率双轨制上。既然双轨制存在,那么从银行挖出存款流入收入更高的地方是必然的,长期从银行抽水,总有被抽干的时候,“钱荒”即是如此。
上述券商分析师认为,利率市场化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银行资金错配的程度,并且通过“钱荒”这样的极端方式表现出来。
另外,利率市场化后的银行竞争,也会影响到银行在特殊时点(如季末、年中等银行考核时点)拆出资金的意愿,再综合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时点就成了 “钱荒”时点。“今后,随着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银行间竞争会更厉害,‘钱荒’的时点也会越来越多。之前,资金可以在各银行间平均分配,现在谁的利率高一点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资金,在这个竞争中肯定会出现‘钱荒’的态势。”该分析师如是说道。
对于被认为是本轮“钱荒”根源的银行资金期限错配,该分析师认为,“期限错配”并不是洪水猛兽,如果监管层把这个错配业务毙掉了,银行不做期限错配,短期资金只能投资短期资产,银行可能就会消失,“银行本来就是期限错配的产物。错配是银行的本质,可以监管但是无法取缔。”
一位业内人士在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类似观点。“其实,银行的存贷业务就是最大的‘期限错配’,银行息差中,有一部分就是来源于将较短期限的存款,用于发放期限相对更长的贷款。”该人士进一步指出,两者的差别其实就在于监管。监管层对于银行存贷业务已经有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体系,如存贷比等,而同业业务的风险监管相对还处于一种空白状态。
政策动向:
监管新政已在酝酿
事实上,在“钱荒”出现后,对同业业务的监管新政已在酝酿之中。
6月29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出席2013年陆家嘴论坛时就“钱荒”事件表明态度,“此次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紧张问题不会影响银行业平稳运行的总体格局,正在研究有关同业业务的规范性文件。”
同时,尚福林还指出,一些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和业务结构方面存在缺陷,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需要银行业加大风险管理、结构调整和业务转型的力度。
业内人士分析,尚福林所说的“业务结构存在缺陷”是指银行的同业业务存在较大的问题,会从这方面改进。
对于同业业务,在今年6月初的《2013年稳定报告》中,央行就提醒称:“同业业务的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绕开了贷款规模限制,可能规避利率管制,导致监管指标失真,一些同业资金在体内循环,弱化了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示银行要对资产负债结构风险予以关注。
据媒体报道,近期一份银监会相关部门下发的 《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全口径统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75号文)显示,银监会决定对银行业机构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的贷款和非贷款融资进行全口径统计,增加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平台情况”的统计指标。
上述银行工作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对同业业务的相关规定,表明监管部门很重视同业业务存在的“期限错配”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表示,银行理财产品被堵住之后,银行便开始通过同业资金大量做非标业务,应对同业资金的投资进行限定。